醫藥價格大調在即 公立醫院從此不逐利?
時間:2018.07.02來源:qiuzhx
喊了多年的“醫藥分開”,將在2017年全面推進,能否真正落地還不明朗。3月28日,全國醫改工作電視電話會議做出部署,指出目前還有三分之一的地級以及以上城市,沒有取消公立醫院藥品加成,今年7月底前,各地應出臺實施方案,并于9月30日前全面推開公立醫院綜合改革,全面取消藥品加成。
藥品加成源自2006年發改委等部門下發的《關于進一步整頓藥品和醫療服務市場價格秩序的意見》,該文件允許縣及縣以上公立醫療機構,在銷售藥品時以購進價為基礎,順價不超過15%的加價率賣給患者。長期以來,藥品加成是醫院收入的主要來源之一,業界普遍認為,公立醫院收入藥占比達45%以上。
取消藥品加成后,根據年初國務院發布的《“十三五”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規劃》,醫院收入的損失將通過調整醫療服務價格、加大政府投入、醫院降低運行成本等途徑補償,以此遏制濫開藥、開貴藥現象。其中,以“總量控制”為原則,將不合理的藥品、耗材費用降下來,把部分醫療服務價格提上去,被視為最主要的改革路徑,即國家衛計委多次提及的“騰籠換鳥”。
多省市擬調醫療服務價格
據財新記者不完全統計,截至3月29日,已有天津、浙江、陜西、吉林等至少16個省市出臺了推進醫療服務價格調整的實施方案。這些方案大多提及,對于公立醫院取消藥品加成后的收入虧損,80%-90%由調整醫療服務價格彌補,10%通過加大財政投入解決,10%由公立醫院降低運行成本,自己內部解決。
以吉林省為例,該省于2月發布的《推進城市公立醫院綜合改革醫療服務價格調整的指導意見》表示,取消藥品加成后的補償額度,按合理收入確定,原先藥品加成低于15%的,按實際加成率計算,高于15%的按15%的加成率計算,原則上補償總額與醫療服務價格調整額度基本持平。
具體醫療服務價格的調整幅度和涉及項目,各省市規定不同,但總體方向是降低大型設備檢查、治療及檢驗的費用,提高診查、床位、護理、手術等能體現醫務人員技術服務價值的醫療服務價格,這部分醫療服務價格曾長期人為壓低,難以調動醫務人員的積極性。
比如深圳市衛計委副主任劉堃介紹稱,深圳第一階段擬降低CT、MRI等252項大型設備檢查治療項目價格,平均降價幅度為20%,同時調整357項4級手術類醫療服務項目價格,平均提價幅度為50%,如人工椎間盤植入術從2500元提高到3750元,乳腺癌根治術從2000元提高到3000元。
醫藥能否分開
各省市擬全面取消藥品加成,調整醫療服務價格之前,江蘇、廣東等省市曾率先展開探索。江蘇省從2015年起,開始推行城市公立醫院藥品零差率,廣東省則早在2013年左右,就選取部分醫院展開試點,但“醫藥分開”的效果極為有限。
有些地方給醫院的財政補償沒有到位,醫院的逐利動機仍然強烈。而醫療服務價格調整仍由主管部門決定,其能補償的醫院實際虧損額度存疑。在政府財政補償與醫療服務價格調整效果均不可控的情況下,廣東、江蘇等地方的一些醫院試圖通過藥房托管,消化取消藥品加成后的收入虧損。
藥房托管是指,醫院通過協議,把藥房托管給醫藥企業經營和管理,由企業負責藥品采購、銷售,支付藥房內員工薪酬,但所有權仍歸醫院所有,企業所得利益,也需通過托管費的形式部分返還給醫院。
有業內人士預計,隨著藥品零差率改革的推進,選擇把藥房托管出去的醫院會更多。對醫院而言,藥品零差率使醫院只能以進價把藥賣給患者,明面上沒有利潤空間,藥房托管給企業后,不僅設備、人員等成本由企業承擔,還能獲得托管費作為收入,不失為一種較優選擇。
但中國醫院協會調研部副主任鄭莉麗曾對財新記者表示,藥房托管不是真正的“醫藥分開”,實際上醫院收入和托管企業的盈利相關聯,更傾向于放松對醫生濫開處方行為的約束,醫療賄賂、藥價虛高等問題不會得到實質性的解決。
醫院處方壟斷難破
醫療界普遍認為,“醫藥分開”實質是醫療機構、醫生收入與藥品銷售收入脫鉤,醫療機構行為不受藥品收入利益的影響。從美國等國家的經驗來看,打破醫療機構對處方的壟斷,讓社會零售連鎖藥店而非醫院藥房成為患者獲得藥品的主要途徑,是實現“醫藥分開”的有效路徑。
但縱觀醫改多年的舉措,放開患者憑處方到社會零售連鎖藥店購藥,始終進展緩慢,一方面有些醫院限制處方外流,另一方面具有醫保資格的藥店數量有限,報銷比例也不高。2012年,基層醫療機構正推進藥品零差率之時,商務部曾動議,試點關閉社區衛生服務中心藥房,推動醫療機構門診藥房社會化,讓“醫”和“藥”徹底分業。但據一名醫藥界人士透露,該動議遭到了當時衛生部反對。
而“醫藥分業”的現實阻礙還在于,當下以公立醫院主導的醫療體系存在諸多不合理之處。一方面,許多學者表示,80%的醫療機構為公立醫院,每家醫院能獲得的財政投入始終有限,剝離藥品收入后,如何在即體現醫務人員勞動價值,又不使患者負擔過重的前提下,解決醫院的收入來源是個問題。另一方面,許多連鎖藥店管理者曾對財新記者表示,醫藥即便能分業,由于公立醫院處于壟斷地位,還可能通過扣押門診外用藥回款來威脅企業。
2017年1月,國務院曾發布《“十三五”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規劃》,提到要“探索醫院門診患者多渠道購藥模式”,“醫療機構應按照藥品通用名開具處方”,“不得限制處方外流”。但不少醫藥界人士認為,在公立醫院收入機制和壟斷地位難以突破的情況下,醫和藥難以分開。